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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裁法擬在港落實 議員倡本地立法釋誤解

陳振英 陳振英
陳振英
【本報訊】因應近年歐美國家屢次以人權問題制裁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通過《反外國制裁法》,而港府日前亦表示支持將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認為透過本地立法在港實施會較為穩妥,以免被外界炒作。金融界議員陳振英昨早在電台節目指,內地的《反外國制裁法》是框架性條文,相信香港的金融機構、外資公司等,最擔心相關法例若在港實施時存在不確定性,故認為經本地立法程序有助澄清誤解,在諮詢期間亦可讓不同企業表達意見,將不明朗因素減至最少。
指機構不用做盲頭烏蠅
他續表示,本地立法可讓不同持份者充分討論,形容機構不用做「盲頭烏蠅」,可有依據做生意。陳相信銀行業最簡單的自保方法,是減少與政治敏感人物往來,令他們使用銀行服務時受到限制,而普通市民則不受影響,但他強調銀行業現時仍然持觀望態度。
另一議員鍾國斌亦稱,若《反外國制裁法》在港落實,相信外國在考慮制裁中國及香港時,會更深思熟慮,因相關制裁或造成骨牌效應,同時影響外國在港企業的利益。
他形容外國有武器,而香港沒有相關武器就會「蝕底」,故認為要落實《反外國制裁法》,令外國不會輕舉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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