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港滿7年非永久居民未受惠
【本報訊】本港經濟下滑,基層生活壓力大增,港府先後向全港市民發放一萬港元,以及5,000元電子消費券,惟居港滿7年的非永久居民卻不受惠。
團體請願促補回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一行4人昨到金鐘政府總部請願,指部分人因過去7年曾留有案底,而未能成為永久居民,估計涉及5萬至10萬人,批評當局歧視該批人士,兩項措施均把他們排除在外,此舉極不妥當及不合理,促當局向他們補回有關金額。
社協表示,今年2月曾聯同一群未能受惠於全民派錢、居港超過7年的非永久居民,到立法會申訴部約見多名議員,向其反映當局的惠民政策,不應把該批人士排除在外。該會其後亦曾向政府提交52名「居港滿7年非永久居民」的資料,顯示他們在申請永久居民身份前7年間,因留有案底而未能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該會續指,其後當局再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但該批人士亦因不是永久居民而未能受惠,認為更生人士已受到法律懲罰,不應因此受到歧視,促請當局解釋相關理據,並把他們重新納入相關受惠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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