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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無最低消費 不容商戶額外收貴

陳茂波(左二)聯同林定國(右二)、黃鳳嫺(右一)演出模擬片段,提醒市民精明消費。 陳茂波(左二)聯同林定國(右二)、黃鳳嫺(右一)演出模擬片段,提醒市民精明消費。
陳茂波(左二)聯同林定國(右二)、黃鳳嫺(右一)演出模擬片段,提醒市民精明消費。
有酒樓被指違規 消委會斥做法不合理
百億電子消費券派發一星期,為沉寂多時的消費市道注入生機,市面上購物人流大增,「旺丁又旺財」。但有商家為求多賺錢,濫用電子消費券,有市民投訴觀塘有酒樓要求使用消費券的茶客每枱最少消費100元,本報記者以顧客身份致電有關酒樓查詢,對方直認不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使用消費券購物或購買服務,不存在最低消費要求,亦不容許額外收費,如有商戶違反規定,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或消費者委員會等會跟進。
電子消費券首期2,000元於上周日起發放,帶動市民消費意欲上升,惟有商戶就消費券設最低消費額。有市民投訴指,昨日適逢周日,打算以消費券到觀塘一間酒樓飲茶,但該店貼出「溫馨提示」,指若用支付寶、微信支付、八達通付款,需消費滿100元才能使用。記者以顧客身份致電該食肆查詢,接線員工稱最低消費滿100元才能使用消費券。當記者稱政府表明商戶收消費券不能設最低消費要求,該職員稱「要問一問公司負責人」,其後記者打算再次致電該食肆,惟未能打通。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早前指,商戶設最低消費額做法不合理,就算顧客只花費一元,商店都應該收取消費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日亦於網誌表示,使用消費券購物或購買服務,不存在最低消費要求,也不容許額外收費,如果有商戶違反規定,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或消委會等會跟進。
4儲值支付平台新增逾220萬帳戶
陳茂波又提到,消費券派發已一星期,從市面的情況和市民的反應,做到了消費券的第一個目的「讓市民普遍受惠」。他稱有不少商店職員指近日人流明顯增加,發放消費券後是「旺丁又旺財」,對消費券的第二個目的「提振經濟、支持就業」有正面效應。
他續指,希望達致第三個目的「推動電子支付的廣泛應用及發展」,為本港數碼經濟轉型打穩基礎,並指期待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未來會繼續降低收費及改善服務質素,以擴大客戶群。截至7月底,4家儲值支付平台合共新增了超過220萬個消費者帳戶,並增加了逾4.8萬個接受電子支付的商戶。八達通公司表示,未收到相關投訴,若接獲會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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