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管有冒牌HPV疫苗女董事 男醫生 脫罪
【本報訊】海關及衞生署於前年收到線報,兩度突擊巡查尖沙咀一間醫務中心,搜獲共154劑懷疑冒牌子宮頸癌疫苗(HPV疫苗)「加衛苗9」。該中心一名董事及一名醫生、連同醫務中心被票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下的管有偽造商標貨品罪,案件昨天在九龍城法院裁決。法庭裁定該醫務中心罪成,判罰款10萬元,但因未能確定被控的董事和醫生知情,故判他們罪名不成立。
上述3名被告分別是女董事黃惠詩(36歲)、男醫生駱毅生(55歲)、加維醫務及疫苗中心有限公司,黃惠詩是加維的董事。黃被控於2019年5月31日及7月12日,在加維位於尖沙咀萬事昌廣場的地址,身為加維董事並在其同意、縱容或疏忽下,使加維分別管有6盒及148盒載有美國藥廠默沙東的商標「MSD」的冒牌「加衛苗9」。駱則被控在同一地點管有6盒偽冒「MSD」商標的「加衛苗9」。加維昨天被裁定兩項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罪成。辯方指加維正進行清盤程序,裁判官最後判加維罰款。
醫務中心罪成 罰款10萬
裁判官指,黃雖然是加維的董事,並對加維負有管理責任,但兩次搜查行動進行時,黃都不在現場,而且黃沒有相關醫療資格以核查疫苗的真偽,故只能依賴聘請他人進行。控方亦沒有證據清晰指出,涉案疫苗在何時運抵中心,以及黃是否知情,故裁定黃罪名不成立。另外,駱只是服務提供者,沒有證據顯示駱涉及加維的管理事項,對於駱是否知情存在疑點,故駱亦罪名不成立。至於加維方面,涉案的疫苗存貨數量有異,但加維卻沒採取任何行動去核實,亦沒有參與運作的人代表加維提供解釋,因此裁定加維罪成,罰款10萬元。案件編號:KCCC 17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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