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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則鳴:財委會改革有利民生

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建議修改《議事規則》有關縮減重複討論程序,提升議事效率,加快通過撥款項目,使民生工程更快實施,筆者認為是可取的,應該大力支持。
一向以來,政府提交申請立法會批准的撥款項目,首先經過相關事務委員會討論,再按性質分別交財委會屬下的兩個不同性質的小組委員會審議。屬人事性質的經人事編制小組,屬工務工程性質的經工務小組。在小組通過的項目倘若遇有一位議員在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上提出在財委會上覆議的要求,那麼即使該項目在小組委員會上已獲通過,在交到財委會上審議時,也要重新再討論。這樣的程序安排,存在3個缺陷:其一,小組委員會和財務委員會重複討論,沒有任何積極意義,只是浪費時間;其二,其實議員要爭取該撥款項目進行改善,應在政策事務委員會階段提出,其時在初期政策的醞釀階段,爭取政府部門作出改善及修訂是對各方都比較容易接納,而且在此階段,議員不只可在正式會議上爭取,也可用議員職權通過會外多種渠道交涉爭取,而且空間和時間也較大;其三,重複在會議環節上糾纏,只能浪費會議時間,減低會議效率,又未必能達到改善的目的,更容易被蓄意拉布的議員玩弄會議程序。雖說現在拉布派議員已沒有了,但難保將來有一天不會有人蓄意濫用拉布做法。
基此,陳健波主席建議財委會擬修改《議事規則》,當撥款議案在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倘若要再交財委會討論,便須經小組委員會表決,如獲過半數支持的話,才把該項目交財委會討論。對此,無疑是一個妥善的折衷方法,既不封死門,也可經與會者表決作出優選。總之,議員要爭取撥款項目的任何改善,應把工作做在前頭,而不是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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