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警告公民或被禁離港 保安局強烈不滿 斥失實陳述
【本報訊】香港《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今年4月三讀通過,本月起生效,賦權保安局局長讓入境處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不可運載某人。加拿大政府昨日警告該國公民,指該條例或同樣適用於外國人等個人,導致他們可能無法離開香港。香港保安局回應時指,對加方失實陳述表示強烈不滿。
加拿大政府在旅遊警示社交網帳戶表示,根據上述修訂條例,「包括外國人士等個人可能會無法離開香港」。貼文另附上加國政府周二更新的旅遊警示,內容特別提到香港這項新規定,並指公民可能會在準備離港前才意識到自己的行動受限制,而港府未明確解釋新法,故賦予的新權力可能與調查個人、其家人或僱主、刑事和民事案件有關。
港入境條例修訂本月起生效
美國及英國等西方國家憂慮,港府會利用該條例禁止港人出境,惟加國是第一個國家明確在旅遊警示提到有被禁出境的風險。港府早前已經表示,修訂條例目的是為了阻止非法移民抵港,不適用於出境的民眾。
對於加國政府更新對香港的旅遊警示,並指《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條文不清晰,會令個別人士可能被限制離境,香港保安局發言人表示,該條文旨在履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下落實「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的國際責任,強調香港居民的旅行和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第31條保障。
保安局對加國政府漠視港府過去就「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的詳細解說,故意曲解有關條文的目的和背景,作出失實和誤導性的敍述,表示強烈不滿,呼籲加方修正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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