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港球衣小風波 政體界大意義
正當香港運動員的奧運光環璀璨奪目、讓人迷醉之際,個別運動員的球衣小風波,被上綱上線地牽扯出政體界的漣漪濁浪,政治口水污染體育才華,引發省思。為何好事總是多磨?為何政治總在潑污?為何連非政治實體的香港也無風起浪、挑動仇恨?政體界應如何參透當中的大意義?
政治紛爭 陰霾未散
奧運追求相互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強調體育無關政治,《奧林匹克憲章》更訂明奧運場地內不容許任何形式的政治、宗教、種族宣傳,但在現實中卻屢被不同國家、政治力量及個人操作為政爭角力舞台。至於仍正進行的東京奧運,雖標榜「多元共融」,但仍因爭議不斷而被謔為「政治奧運」。
在香港,政治紛爭和社會撕裂的陰霾未散,政治騎劫體育的歪風未盡,在本地以至海外的多個體育場合,都屢被「政治顏色」滋擾;而在東京奧運中,無論運動員的政治取態和球衣顏色,都被不同人士檢視攻訐或代為伸張「公義」,連奧運頒獎響奏國歌的感動時刻,亦出現政治「噓聲」和揮舞「港英旗」的政治冒犯。這對於運動員、奧運會和國家尊嚴,都是不能原諒的輕侮。作為文明社會,香港怎會淪落至此,我們注意到:
第一,體育和奧運會的政治屬性。從1896年首屆現代奧運開始,一直以國家為參賽單位,但有國家便有政治,政治與體育從未分開,亦敵亦友。至於參賽運動員,他們的價值並非由獎牌判定,而是代表香港永不言敗的奮拚精神,這才是體育運動真正的底色,「黃」或「藍」只是敵我二分法的政治標籤,不應讓其胡亂攙攪,要貫徹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的正途,全力支持為港作賽的運動員。
第二,尊重奧運的民族主義和運動員成就。奧運代表着大多數運動項目的巔峰競逐,是不少運動員的畢生追求,其核心理念是一種由個人,結合聖火傳遞、升國旗、奏國歌和其他慶典活動,推動民族主義和城市建設的目標。因此,若將一己私利或政治訴求,假借奧運會和運動員以求實現,並以「公義」之名作出正反「妄評」,都是卑鄙而不可接受。
第三,政府和體育機構的行政麻痹。對於政治與體育的緊密關係,政府和體育機構未曾認真看待,既未在今次爭議前預作規劃,爭議發生後又未作妥善回應,任由事情偏歪,未能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解決當前矛盾和團結各方力量。更令人訝異的是,在黑色球衣後,亦出現格式不符的新爭議,反映有關方面行政麻痹,警覺性和應變能力都有待加強,應避免把香港拉進另一個泛政治化的漩渦,承受內耗折騰。
第四,不能讓政治干擾競技。外部勢力和本土力量激進化政治化,稍一不合就指罵圍剿,參照奧運會排拒政治和意識形態干擾社會民生的精神,對香港的未來足為殷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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