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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惑非法集結案 鄒幸彤否認控罪 10‧5開審

鄒幸彤 鄒幸彤
鄒幸彤
【本報訊】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因涉嫌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鄒幸彤否認控罪。案件排期10月5日開審,預計審期兩天,控方會傳召3名證人,亦表明依賴被告在網上發表的貼文及在刊登在《明報》的一篇文章作檢控基礎。
36歲被告鄒幸彤被控於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並在無合法辯解或合理權限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公安條例》定義下的未經批准集結。鄒昨天由張耀良大律師代表,她答辯時稱「悼念無罪,我不認罪」。散庭後公眾人士均向她回應一句「悼念無罪」,社運人士古思堯更高叫「平反六四」。鄒昨天沒有保釋申請,但將於下周五(8月6日)再被押到西九龍法院進行保釋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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