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吟虎嘯:法庭遊戲一直在玩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日前有了審判結果,被告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從事「恐怖活動」兩罪成立。法官判案要點有六:
一是被告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旗幟可以含有煽動分裂國家的意思。二是當日被告駕駛電單車駛過道路,是在「宣揚港獨」。三是被告駕駛電單車撞警會令守法市民感到恐懼。
四是恐怖活動無公式可言,被告撞警察後停車不代表他不是恐怖分子。五是電單車屬致命武器,被告駕車撞警屬嚴重暴力。六是警方象徵香港法律及秩序,被告明顯是在挑戰警方。
整個案件是否干犯了國安法,爭論焦點是在對「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口號意圖怎麼判斷,辯護方總想否認其含意是要革命奪權,把香港「光復」成獨立於中國之外或回到港英時期。
然而,只要「還原現場」,全世界都看得清楚,他們正是以這個口號動員、組織、煽動起了這場反修例暴亂,赤裸裸地干犯了國安法。
然而,這麼簡單明瞭、眾所周知的事情,卻掉進了香港普通法這宗遊戲和繁冗程序裏來,控辯雙方談古論今、旁徵博引,一忽而「史學」、一忽而「社會科學」的「學術爭論」。無怪乎,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批評,這類做法就是「法庭的鬧劇」,就是「冗長乏味的論點遭到了同樣冗長乏味的駁斥」。
在此之前,烈顯倫就曾經指出:「過去20年裏,大律師一直在與《基本法》進行法庭遊戲,先是引致國務院在2014年的「白皮書」中提出警告,最終以當前北京對司法機構的不信任告終」。
現在,《港區國安法》已頒布了,首宗違反國安法的案子審理了,但香港的司法界、法庭、大律師被詬病的「某些狀況」並無改進,法院未能「以一種普通民眾可以理解的方式有效、清晰地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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