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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用廁所 擸刀斬子 七旬翁認傷人

事主王華利受傷後被送院救治。 事主王華利受傷後被送院救治。
事主王華利受傷後被送院救治。
【本報訊】年近八旬的老翁疑與兒子爭用廁所,拿菜刀衝入廁所追斬兒子,兒子的頭部、頸部、手臂受傷,事後須留院近一個月。該老翁昨天在區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張志偉押後至8月16日聽取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醫事報告及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懲。
還押至8‧16判刑
79歲的被告王伯松承認於2020年10月2日,在鯉魚門邨鯉生樓的住所內,意圖使其31歲兒子王華利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或惡意傷害他。案情顯示,被告、妻子和事主一家三口在案發單位同住。當日早上約9時半,事主在廁所內吸煙,被告剛回到家,叫事主讓他先去廁所,遭事主拒絕,被告便走到隔壁廚房,拿起一把長約30厘米的菜刀,不發一言地斬了事主一下,事主用手推開被告,叫被告冷靜,惟被告仍繼續斬了數下。後來事主逃到睡房被告才停止。
被告被捕和接受警誡後表示,事主佔用洗手間超過15分鐘,並承認因「一時激氣」而斬傷事主。經檢查後,事主的頭部、頸部、手臂有多處傷勢,包括頭皮頂部8厘米表面裂傷、右頸斜紋肌肉外露、右肩3厘米表面裂傷、右手肘5厘米深裂傷出血等。事主其後須留醫27天,出院後亦要繼續到矯形外科覆診。暫委法官押後至8月16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案件編號:DCCC 13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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