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經紀弒父 謀殺罪成
陪審團不信納受挑釁行兇
欠債保險經紀於3年前弒父,並在行兇翌日電召貨車,把父親屍體運到香港仔華富邨附近海面棄置,然後潛逃台灣,在台灣接獲警方來電後返港。他早前在高院受審期間,聲稱會承認誤殺罪,又指是被父親挑釁下自衞殺人。案件經3星期審訊後,由6男1女組成的陪審團昨商議約6個小時後,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法官邱智立指,謀殺罪的唯一刑罰是終身監禁,但被告在開審前已承認在父親死後盜取其戶口存款,法庭需時考慮該項控罪的刑期,故押後至下周四(8月5日)判刑。
偷父存款還債 盜竊罪押後判
28歲被告黎謹友被控於2018年12月4日,謀殺其當時65歲的父親黎金福。被告已婚並育有一名兩歲的兒子,過往無犯罪紀錄。辯方就盜竊罪求情時指,被告明白盜取離世者的財產屬嚴重罪行,但因當時被告有巨大財政壓力才會盜竊,而被告已把盜取的款項全數轉帳予高利貸,用作還款,並非用作個人享樂,望法官予以考慮。
據審訊證供指,案發當日早上,被告到屯門找死者吃早餐,兩人於早上11時許一同返回死者屯門寶田邨的寓所,死者其後在住所喪命。被告之後電召貨車,於12月5日將載有死者屍體的膠箱,由屯門運到香港仔華富邨的舊居,至晚上把屍體拋落瀑布灣海面,再於12月6日中午乘飛機前往台灣。
死者血液驗出安眠藥鎮定劑
警方其後得知死者身份,最終找到被告的手機號碼,並成功聯絡被告。被告通電話時情緒激動,承認弒父及棄屍,並於同日晚上乘飛機返港。被告聲稱案發前因欠債準備自殺,故帶刀到父親家準備見對方最後一面。與父親見面後,被告問父親借錢,父親拒絕之餘,還襲擊他,又以言語侮辱他是「油艇仔」、他太太是妓女等。被告在與父親互相推撞期間,拿刀刺了父親頸項3下。惟法醫發現,死者血液內有酒精、安眠藥及鎮定劑成分,死者的雙手沒有任何反抗擋格襲擊的痕迹,故認為死者是在不清醒下遇襲。案件編號:HCCC 5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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