窺讀者資料 報失他人借書證 圖書館女職員准保候懲
【本報訊】聲稱愛好閱讀的公立圖書館女職員,為了不讓其他讀者奪得心頭好,竟透過館內電腦系統,窺看預約了其心儀書目的讀者資料後,再擅自替對方報失圖書證,令對方戶口被取消,無法預約書籍。她昨天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裁判官直斥被告愚蠢及自私,案情屬嚴重,但考慮到被告認罪,且檢控有延誤,決定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准被告保釋至8月17日候懲。
29歲被告丘佩樂自2011年在將軍澳圖書館擔任合約員工,負責資料整理,她現時無業。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喜歡閱讀,尤愛文藝書籍,案發時則多看投考公務員的書,事後深感後悔,冀法庭輕判。
29使用者帳戶無故被取消
案情指,將軍澳圖書館職員於2018年5月發現,有讀者的圖書證被人報失,原因不明,遂覺可疑,調查下揭發有29個使用者帳戶無故被取消,於是報警。警方追蹤下,於同年8月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她於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間,曾利用同事帳戶,在圖書館搜索預約了自己心儀書籍的讀者的身份,抄下對方的帳戶號碼等資料,再回家用手機報失。控方指,控罪針對的是被告沒有權限查看讀者資料,與她報失他人借書證無關。
案件編號:KTCC 11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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