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奧運頒獎 市民噓國歌 舉港英旗播獨
涉違國歌法國安法 警須跟進
大批市民前晚在商場觀賞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獲獎,但網上有片段流傳有市民在國歌奏起時發出噓聲。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行為涉違反《國歌法》及《港區國安法》,批評行為極不成熟,不尊重選手以至國家。據了解,警方會跟進有關事件。
從片段可見,有數百名市民前晚於觀塘apm商場收看賽事直播。當張家朗登上頒獎台,播起國歌時,有香港市民在商場發出大聲的噓聲。其後更有人高呼「We are Hong Kong」口號,有其他市民拍手和應,甚至有人高舉港英旗。
倡國安處增派人手即場拘捕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事件不但涉嫌違反《國歌法》,同時涉觸犯《港區國安法》,她認為現場大批穿着黑衫的人士故意在播放國歌時,高呼口號強調香港人身份,是爭取港獨及分離主義。不過,龔擔心在場人士眾多,大家亦戴上口罩,較難尋找疑犯案的人士身份,或會變成無頭公案。她建議警方國安處可在播放奧運直播的場地加派人手,進行攝錄以搜集罪證,方便在同類案件發生時作出即時拘捕,讓港獨分子不要肆無忌憚。
身兼執業大律師的議員容海恩直指噓國歌行為涉嫌違反《國歌法》,並不尊重國家、奧運的莊嚴儀式等,亦認為此類壞分子會影響代表中國香港出賽的選手,批評行為極不成熟,相信有部分市民只是想「玩玩吓」,故意錄下影片嘲笑國歌。不過,容坦言或有困難進行大規模執法,因為當時是透過電視直播國歌,而非在現場進行儀式。
觸犯國歌法最高可判囚3年
《國歌法》條文列明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事件引起公憤,有民間團體批評在場觀眾侮辱國歌,更高呼港獨口號,行為極度可恥,認為涉嫌違反《國歌法》。團體計劃今日到灣仔警察總部舉報,要求警方國安處徹查,盡快拘捕涉案的帶頭疑犯。
翻查紀錄,港足代表隊在2015年主場對國足的世界盃外圍賽中,有球迷向國歌喝倒采,事後香港足球總會被國際足球協會罰款一萬瑞士法郎(約為7.7萬元),並警告於將來比賽不能再犯,否則可能面臨更嚴重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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