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止暴制亂懲禍首 法律追究勿鬆手

自從前年中爆發反修例暴潮後,社會出現動盪,雖然《港區國安法》有掃蕩作用,但止暴制亂兩年仍未大功告成,主要因為反中亂港禍首仍未受到應得懲罰,黎智英涉勾結外力違國安案還在等開審,戴耀廷至今被定罪只有涉及2014年佔中案,他涉及的民主派初選案亦未開審,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戴耀廷及另外兩人,涉及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也是5年前的事了。
戴耀廷於2016年初推出所謂雷動計劃,主要是為了控制選舉,讓民主派參選人協調參選和為民主派選民指引投票參考,以爭取民主派取得35席過半數議席。為宣傳計劃,戴透過一間名為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分別在2016年8月9日、9月2日及4日於《明報》和《蘋果日報》刊登廣告,而葉劍青和石守正是該公司董事及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廉署接獲投訴,發現3人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在兩報合共刊登6個廣告,招致25.3萬元的選舉開支,身份卻非候選人或選舉開支代理人,因此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故落案控告戴葉石3人。
狼子野心,意圖奪取議會控制權,當年雷動計劃未能成功,反而打亂了民主派人士的部署,令到李卓人等資深民主派人士敗選,但亦為民主派取得30個立法會議席,故此在2020年立會選舉前,戴耀廷食髓知味,照辦煮碗,搞出「35+初選」,參與規模更大,眼看勢操控即將舉行立會選舉的結果,不過因為疫情關係,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至2021年9月,民主派始料未及,如意算盤打不響,繼後政府大規模DQ泛民政客及搜捕行動,重擊反對派,立法會踢走搞事分子,終於有喘息空間。
然而社會未因此獲得真正平靜,警察拉人,司法放人,暴潮中拘捕逾萬人,卻只有二千多人被落案起訴,就算上庭,因為律政司檢控甩漏,法官判案「手鬆」,令到不少黑暴分子繼續自由身,潛伏在社會,蠢蠢欲動。種種迹象顯示黑暴未有瓦解,只是化整為零,警方破獲多宗包括炸彈火藥的恐怖主義案件,最近的「光城者案」,便涉及大學管理層。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唐英傑涉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及撞傷3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等罪名,今日在高院裁決,此案的判決影響深遠,例如原定昨日開審的「快必」譚得志涉發表煽動文字案,就因此押後至周四開審。還有黎智英及戴耀廷等涉及違反國安的黑手,仍然未受到應有制裁,國安法未能顯示應有的阻嚇力。如果判決有任何差池,止暴制亂前功盡廢,是否司法部門可以承擔國家安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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