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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公僕餘獨未清 當局須把好關

前年爆發的反修例暴動揭示公務員團隊忠誠度不足,政府早前要求近18萬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於電台節目上表示,有129名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按機制安排離職,當中60至70人已完成程序離開政府。
筆者認為當局應盡快將拒絕效忠者革職,不少市民憂慮公務員並非真心誠意簽署聲明,而是透過「呃政府」留在政府架構內伺機作亂,繼續「出政府糧反政府」,當局必須做好把關工作,確保留下來的人均願意效忠。
香港有逾17萬公務員,僅129人不理會、拒絕簽署或拒絕交回宣誓聲明,這個數字值得欣慰。然而,除了拒簽的129人,其他公務員是否誠心誠意地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港府?情況值得商榷。
在整個黑暴肆虐期間,市民都看得很清楚,警隊為維護香港治安付出極大努力,在前線浴血奮戰、止暴制亂,惟很多政府部門的做法都令人非常失望,採取事不關己、隔岸觀火的態度。更為甚者,部分人員支持黑暴分子的違法活動,有的公務員團體採用聯署、集會及發起罷工等手段,攻擊警方止暴制亂的執法行動。
在2019年8月2日,有4萬多名公務員發起反政府集會,為黑暴分子搖旗吶喊,譴責警員執法。參加集會的人來自多個決策局與管轄部門。「新公務員工會」前主席顏武周之流於暴動期間拉雜成軍,屢次策劃政治集會、舉行罷工、鼓吹「五大訴求」,甚至於去年6月舉辦所謂「罷工公投」,反對《港區國安法》的制訂和實施,完全是吃香港飯砸香港鍋的表現。
賞罰分明 絕不縱容
截至2月底,有26名公務員因涉嫌參與反修例非法活動被捕,其中被警方落案起訴人士,只能支取一半薪金。公眾認為公務員應更嚴謹,有更強的守法意識,公職人員犯法罪加一等。既然有關公務員被停職未能上班,就更應停薪處理,政府處理手法過於慷慨,需要賞罰分明,絕對不能縱容。接受警方調查及起訴的公務員如最終被判有罪,政府應追回期間發放的薪酬。
綜觀全球,各地政府的公務員大都須效忠國家與政府,如此才能保證政令有效實施,香港當然不能例外。從修例暴動及抗疫工作中,都能明顯見到政府內有內奸,作出不同破壞行為,阻撓港府施政。
要改變現況,港府要建立監督機制,督導全體公務員真心誠意地履行職責及誓言,對違反聲明者予以及時制止、懲處,並追究法律責任。此外,政府亦要加強對公務員的《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的培訓,以加深他們對國家發展的認識及國家觀念,防止內部滲透,確保公務員真心誠意地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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