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首宗案件今裁決
【本報訊】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23歲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因而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將於今天下午在高院裁決。
判決具參考價值 快必案押後訊
由於這次裁決具重要參考價值,有案件要押後開審。「快必」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的案件,原本於昨天在區院開審,但控方表示可能要因應唐英傑案的裁決修改開案陳詞,主審法官陳廣池同意押後至本周四(29日)才開始審訊。
譚得志被控14項罪名,指他於去年1月至7月多次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控方打算傳召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而辯方則打算傳召3名專家證人,包括: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香港大學語言學教授梁曉姿,其中劉智鵬、李詠怡和李立峯都曾在唐英傑案中作供。
陳官表示,唐英傑案雖不是高院上訴庭案件,但它是首次由高院原訟法庭3名法官審理的案件,亦有其特殊性存在。陳官關注到原訟庭於審訊中的裁斷,包括是否接納專家身份及他們的報告,下級法院是否受該裁決約束,須依循或照單全收,故要求控辯雙方就此協助他。陳官表示,他不是任何文字或語言專家,亦不會未審先判,而他是以一名土生土長、能讀寫中文、地地道道的香港人去理解字義。案件編號:DCCC 927, 928, 930/2020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