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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國安法仍有漏洞要填補 葉劉:23條須處理最極端行為

【本報訊】《港區國安法》實施逾一年,社會逐漸回復秩序,行政會議成員、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昨表示,《港區國安法》雖已處理4類國家安全罪行,但仍有漏洞要填補,政府需要處理。2003年草擬有關《基本法》23條條例草案時較寬鬆,她認為再次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應該配合形勢發展,重新檢討,包括現行較「落後」的機密條例及間諜罪行等。
稱機密條例間諜罪行落後
葉劉淑儀出席電台節目後稱,政府正籌備《基本法》23條立法,法例需要足以處理最極端的行為,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推翻國家、竊取國家機密、從事間諜活動,或者透過團體滲透政府,作出推翻政府的行為等。
至於「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葉劉認為,有關繪本的內容性質嚴重,疑挑起對政府及內地人仇恨,尤其會影響小朋友,荼毒兒童心靈,警方有足夠證據去調查起訴,最終是否違法則由法庭決定。被問及案件會否影響出版自由,葉劉淑儀說,如果沒有犯罪意圖,並非想挑起仇恨或顛覆政府,便沒有問題,相信只有極少數人抱有這種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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