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 接任截取通訊專員
【本報訊】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獲委成為新一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任期由下月17日起開始生效,為期3年。現任專員石輝則將於下月16日離任。
石輝於下月16日離職
政府昨日宣布,行政長官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委任楊振權為《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的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楊振權分別於1974年及75年於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翌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76年至1985年間私人執業,並於85年獲委任裁判官,1987年獲委任為地方法院法官,1995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法官,再於2002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其後於2011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港府指,相信楊振權會履行條例下獨立監察的職能,以確保執法機關遵守條例的規定,令規管機制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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