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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恐嚇炸警總

【本報訊】網民聲稱灣仔警總放炸彈,警列炸彈嚇詐。昨日上午時分,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在網上發現有人聲稱稍後會在灣仔警察總部放置炸彈。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在警總範圍到處搜索,但無發現。經初步調查後,案件列作炸彈嚇詐,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捕。
警方強調,虛報炸彈是嚴重罪行,根據公安條例第28條,任何人士觸犯炸彈嚇詐行為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被定罪,可被判處罰款15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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