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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姦親女案 事主稱曾與叔父綵排作供

【本報訊】中年男子與其4名家人涉嫌要女兒撤回針對他的強姦指控,5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天在高院續審。女事主X繼續作供,指自己遭受強姦是事實,但是她於2019年1月在強姦案審訊中,說是因得不到父親的手機而誣陷他強姦,這是出於叔父要她「順住個律師嘅意去回答」,而她「當時細個唔識諗,以為幫老竇我哋環境會好少少,我寧願繼續被老竇強姦都好,我唔想細佬同阿媽委屈」。
祖母行樓梯避警跟蹤
X表示,叔父及祖父母曾經先後到她的家中,祖母更稱要避開閉路電視而行樓梯,說「呢幾排警察check得嚴,又電話偷聽啊,要避開佢哋跟蹤。」叔父曾扮律師模擬盤問她,教她要「扮頭痛、扮失憶、扮無知」,更表示不要將他們教她作供一事「爆」給警方知道,否則「你同你細佬有可能要住宿舍,你阿媽可能要坐監(口架)喇。」
本案5名被告分別為X的父親(44歲)、母親(42歲)、祖母(67歲)、叔父(39歲)及祖父(65歲)。X的父親、祖父母及叔父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4人於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23日在香港,致使X在一宗高院刑事審訊案件的審訊程序中更改原擬作出的證供。X的父母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指兩人於2018年10月20日致使X連同母親離開香港,及意圖使她們不以控方證人身份於一宗高院刑事案件作供。 案件編號:HCCC 12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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