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狎14歲女 父囚18月

官指對事主帶來長久傷害
與妻子婚姻破裂的中年漢,趁14歲女兒獨自到他的家中留宿時,要女兒不穿內衣褲與他同睡,期間更用震動按摩器觸碰女兒的私處,女兒其後揭露事件和報警。該中年漢於上月已在區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姚勳智昨天判刑時,斥責被告嚴重違反女兒對他的信任,而事件為女兒帶來長久傷害,法庭須判以阻嚇性刑罰及保護兒童,因此判被告監禁18個月。
代號「C.M.H.」的被告,現年41歲。他承認於2019年6月27日非禮當時14歲的女兒X。案情指,被告是X的父親,由於被告的妻子有精神問題,X與弟弟要入住兒童之家,每星期可回家一次。在2019年,被告與妻子關係轉差,X放假時仍然會到被告家中。案發當日是X最後一次在放假時到被告家中,被告要X與他同睡。X雖然不情願,但依然照做。X洗澡後,被告只准X穿睡裙,而不許她穿內衣褲。兩人同睡期間,被告曾抱起X,用震動按摩器放在她的私處外圍,又用手指碰觸她的私處。X事後向朋友及母親透露事件,其後報警。被告於同年7月被捕,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承認犯事,並為此感到歉疚。
辯稱婚姻破裂及精神問題影響
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曾患有精神分裂問題,案發前遇到婚姻破裂的打擊,受到失望及懊悔之心情影響,現已非常歉疚。法官昨天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X在事隔兩年後仍感到壓力,不知如何面對家人,顯然事件為X帶來長久傷害。法官續表示,非禮是嚴重罪行,報告亦指被告重犯機會屬中等,但考慮到被告的精神問題和智力較低等情況,判他監禁18個月。案件編號:DCCC 1037/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