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檢走港大《學苑》總編電話
【本報訊】警方國安處上周五(16日)大舉派出數十名警員,手持法庭手令進入香港大學學生會綜合大樓、校園電視辦公室及《學苑》辦公室等範圍搜證,調查一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宣揚或煽動恐怖主義行為的案件,期間檢走《學苑》總編輯的一批證物。
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在社交平台講述警方的搜證行動,指當日下午約3時,警方進入方樹泉文娛中心的《學苑》辦公室進行搜查,分別對《學苑》總編輯及副總編輯進行問話。副總編輯接受約一個半小時的問話後獲放行,並委派律師到場監察搜證過程,惟警方阻止律師入內;總編輯則被問話逾3小時,至傍晚約6時,總編輯始獲放行,警方並檢走總編輯的電話、一部相機、《學苑》蓋章、兩支錄音筆以及學生會就通過哀悼議案發出的道歉信。
港府:大學生不是小朋友
對於早前有學生會幹事道歉及辭職,是否不足以彌補做錯的事,特首林鄭月娥則指,不評論當局在法律上會否追究學生,交由執法檢控部門決定,她指出大學生不是小朋友,他們就讀最高學府應對自己有要求,不可以在今日做出一些行為,翌日就收回,認為並非大學生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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