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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兩親戚 女被告囚終身

被告詹心桀謀殺罪成,被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被告詹心桀謀殺罪成,被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被告詹心桀謀殺罪成,被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聞判稱幫阿媽報仇好開心
報稱曾任保鏢的女子疑因外祖母遺產分配問題,埋怨親戚沒有好好照顧她的母親,與親戚午膳商討問題後,在鰂魚涌公園突然掏出手槍連開4槍,擊斃二姨和四舅父,三姨及二舅父亦遭槍傷。她否認兩項謀殺及兩項蓄意射擊罪,案件經過兩星期審訊,陪審團昨天商討5小時後,裁定被告4項控罪全部成立。高院法官潘敏琦判刑時斥責她可恥、冷血及殘暴,家人曾經幫助被告,但被告不知感恩,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惟被告聞判後仍表示「可以幫阿媽報仇,好開心啊」。
47歲女被告詹心桀(原名魏朝霞),被控於2018年6月26日至27日,在鰂魚涌公園內謀殺其二姨詹少芬(80歲)及其四舅父詹鎮基(62歲),及意圖使二舅父詹前駒(72歲)及三姨詹小慧(60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兩人射擊。
官斥可恥冷血殘暴不知感恩
法官表示,被告安排午餐聲稱要答謝姨舅,但卻在他們不知情之下帶同致命武器,即一支手槍及50發子彈前往赴會,被告與姨舅相處數小時後,向他們逐一近距離開槍,其中兩名死者死於頭部中槍;幸存的二舅被子彈穿過胸腔及第4條肋骨,他大難不死,在法庭上憶述被告當時冷酷的表情時忍不住落淚;三姨幸運地只被子彈擦傷膊頭,但她已不敢再看任何與槍擊有關的畫面,也不敢再走近案發公園。
法官痛斥被告的行為可恥,認為被告於案發一個月後向三姨寫信慰問傷勢只是表面的關心,被告又無恥地向她表示自己「永遠不會對你補槍」。被告曾用槍指住哥哥,但她的哥哥仍竭盡所能滿足她的要求。法官又斥被告不知感恩,兩名死者在被告來港初期,曾經出錢資助她報讀電腦課程,但被告沒有完成該課程。
被告望向法官席稱「去死啊你」
被告在法官判刑期間曾經多次想發言,但遭法官喝斥:「如果我係你就唔會出聲。」被告在聽取判刑時,一如審訊時緊皺眉頭,雙眼望前。在法官讀畢判詞後,被告說:「可以幫阿媽報仇,好開心啊」、「我唔要錢,要番阿媽」。當法官起身離開法庭期間,被告向天花板豎起一隻手指,並望向法官席說:「去死啊你。」 案件編號:HCCC 272/2019
被告用來射殺親戚的手槍。(胡家豪攝)被告用來射殺親戚的手槍。(胡家豪攝)
被告用來射殺親戚的手槍。(胡家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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