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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案 辯方專家:有人認同光時口號提倡港獨

被告唐英傑 被告唐英傑
被告唐英傑
【本報訊】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23歲青年唐英傑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撞傷3警員,昨在高院續審。辯方專家證人李詠怡教授續作供,控方盤問李時表示,「光復香港」是否意指要將落入敵人手中的香港重新奪回。李稱口號有許多可能的解讀,但據她訪談市民的結果,的確有人認同口號能聯繫提倡港獨。
辯方之後覆問李時指,如有人提出「reclaim(取回)」香港,是否等於企圖分裂中國。李則表示不同意,指「取回」是把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重新奪回,但香港從來都不是獨立國家,故不可能有這種解讀。李不同意梁天琦於2016年競選立法會議席時,其傳單能夠佐證「光時」口號具有提倡港獨的成分。她指梁的傳單內容,比起他一貫的政治主張較溫和,加上她翻看本案有關梁的影片,都未見梁曾解釋「光時」口號的含義,而且宣傳口號亦可是為加深選民對梁的印象。
指揮港英旗屬渴望回殖民年代
另外,法庭特別就有人在示威場合舉香港殖民時期的旗幟(又稱港英旗)提問,李指該舉動可解讀為渴望重回殖民年代的生活,但把揮舞港英旗視為主張英國再管治香港則不切實際,因恢復英殖管治是零機會。李認為該舉動反映人們不滿現狀,渴望恢復英殖年代的香港境況,但這不代表要再被英國統治,人們追求的殖民時代可指經濟、文化等非政權事物。案件編號:HCCC28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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