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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科技增效率減衝突

陳奕妍(左)及張惠國(右)簡述行動成效。 陳奕妍(左)及張惠國(右)簡述行動成效。
陳奕妍(左)及張惠國(右)簡述行動成效。
【本報訊】警方利用電子執法方式加強打擊交通違規事項,成效理想,單計今年上半年,旺角警區針對在4條主要道路及附近一帶延伸路段違泊,已發出逾1.4萬張告票。除提高執法效率外,利用電子執法還有很多好處,例如有收到告票的司機不認罪,可查閱相關片段免爭論。此外,有多年交通執法經驗的警員表示,以往向違規司機發告票時,會遭人無禮對待,甚至威脅,但改用電子執法後相關情況明顯減少。
旺角交通隊小隊主管張惠國警長有多年交通執法的經驗,他坦言,在未有「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先導計劃」(電子牛肉乾)或流動攝錄交通執法時,前線警員向司機發出違泊告票,不時會發生衝突。他憶述自己多年前在深水埗區執法,看見一輛小型貨車停泊在禁區,遂上前向司機發出告票,但該司機抱持不合作態度,甚至用不當的言詞表達其憤怒,令他大感威脅。在使用電子執法後,有關情況則大大減少。
片段可作呈堂證供 減爭拗
張表示,現時流動攝錄交通執法主要設在高位,即行人天橋,而若設在地面時,通常會設於警車背後,此舉可避免警員與司機有直接衝突,加強執法效率。旺角警區高級督察(行動)陳奕妍補充指,在科技的配合下發出違規告票,「所有情況都已經拍攝」,若司機不認罪可查閱相關證據,相關片段亦可作為呈堂證供,減少爭論。而攝錄隊在區內高調執法,亦可以增加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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