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申保釋覆核被拒 7‧30再訊
【本報訊】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涉嫌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她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於上周五(2日)首次提訊時,法庭下令把她還押。鄒昨天被押解到西九龍法院進行保釋覆核,裁判官陳慧敏在聽完控辯雙方陳詞後,駁回鄒的保釋覆核申請,下令她在候訊期間須繼續還押。鄒則保留每8天覆核保釋的權利,將於下周五(16日)再被押解到法院申請保釋覆核。支聯會常委麥海華對法庭的決定感到失望。
被告鄒幸彤被控於2021年5月29日及6月4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辯解或合理權限下,參與一個《公安條例》定義下的未經批准集結。本身是大律師的鄒昨天沒有律師代表,她除了親自做保釋覆核申請外,還向法庭申請撤銷《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對保釋報道限制,惟裁判官拒絕該申請。案件於上次提訊時,控方表示已準備好聽取被告答辯,但辯方需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裁判官因此將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WKCC 259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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