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家傭案 康署高級經理准保
【本報訊】報稱任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高級康樂事務經理的一名男子,涉嫌於今年3月至6月期間先後非禮家傭共13次,包括涉嫌親吻對方,被控共13項猥褻侵犯罪,昨被帶到沙田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8月26日,在屯門法院再訊。
被告巴廷明,56歲,報稱高級康樂事務經理。被控於今年3月11日至6月25日期間,分別共13次,在元朗公安路白沙村某村屋猥褻侵犯女子X。
涉13次猥褻侵犯 8‧26再訊
裁判官覃有方批准被告以一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或接觸控方證人,被告另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居住在報稱住址。案件編號:STCC 20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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