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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涉偷竊 停職期間疑再犯案

【本報訊】一名女警涉嫌偷竊名牌圍巾及朱古力後,在停職及案件調查期間,涉再次偷竊,更攜帶(界刂)刀以威嚇店員。兩宗盜竊案昨日一併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該名女警共被控共4項盜竊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暫毋須答辯。兩案被押後至8月27日再訊,等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以及辯方需時索取文件和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但裁判官考慮雙方理據後,批准被告有條件保釋。
被指盜圍巾朱古力水杯背囊
首案控罪指,報稱警員、48歲的被告劉潔兒於2020年12月17日,在觀塘創紀之城五期APM內一店舖,偷竊一條Gucci藍色圍巾及一條Gucci黑色圍巾,合共價值5,513元。後又在Godiva店舖內偷竊4盒不同味道的朱古力,合共價值2,666元。另一宗案件則指,被告於今年6月26日,在牛頭角MegaBox內的星巴克咖啡店,偷竊一個不銹鋼水杯及兩杯摩卡咖啡,總值304元,並於永旺百貨內偷竊一個黑色背囊,總值824元。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界刂)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判官認同被告的職業及她在警方保釋期間再犯案,使案情更為嚴重。惟涉案(界刂)刀只是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起訴,且被告有情緒問題,需定時覆診,加上同任職警員、被告的丈夫表示會請假照顧被告,認為被告在丈夫的陪伴下,可以防止重犯,批准被告就兩案各交出一萬元保釋候訊,不得離港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ESCC 1400、14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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