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法例規定 校巴須設 保護式座椅
一輛載有55名學童的校巴早前駛至沙田大涌橋路與火炭路交界時失事,失控剷入3米下的單車徑,車上學童均有繫上安全帶,未致嚴重傷亡。根據目前法例,保母車上至少要有一個跟車保母,以及車輛需安裝「保護式座椅」。有業界人士指,現時校巴對學童的保護設施足夠。
減少意外所受衝擊
學童車協會主席林志平指,現時運輸署在客運營業證條件內列明,所有幼稚園、小學校巴在接載學童時,須提供跟車保母,並規定校巴須裝設「保護式座椅」,座椅的厚度及座位之間的距離均受規管,並使用防火物料製造,因此能減少學童在意外時所受的衝擊。
相關意外發生於今年6月,涉事校巴駛至大涌橋路與火炭路交界時失事,車輛失控剷上分岔路石壆後彈起,高速衝入路邊花槽,往約3米下的單車徑跌落,期間撞向一輛私家車及輕型貨車,事件造成25人受傷。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