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4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再度被捕
【本報訊】警方昨撤銷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年6‧4案保釋,再作出拘捕,鄒現正在新界南警署被拘留。其後警方落案檢控鄒,指其涉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並於明日提堂。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陳志昌昨晚表示,在今年6月4日當日鄒姓女子涉宣傳及呼籲市民參加一個已被警方禁止的活動而被捕,其後保釋候查,警方昨落案起訴鄒涉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違反普通法及《公安條例》第17A(3a)條。
警禁維園公眾活動 鄒疑煽動參與
陳指早前有團體申請今日於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公眾活動,警方隨後已禁止有關活動的申請,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亦維持警方決定。警方留意到鄒於社交平台上呼籲大眾參與今日警方已禁止的公眾活動,所以進一步將鄒拘捕,再作調查。陳呼籲市民切勿參與,或呼籲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刑罰最高為監禁5年,亦可能違反禁聚令,將會冒上個人風險以及引起公共衞生風險。
被問到鄒現已將宣傳今日7‧1遊行的貼文刪除,為何警方卻懷疑鄒違法。陳回應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他不方便談及細節,強調警方只是根據法律要求,在足夠證據下盡快起訴鄒。至於在6月4日拘捕的另一名男子情況如何,他指警方正作調查,暫未有檢控決定。
對於鄒再度被捕及面臨起訴,支聯會批評當局濫捕可恥,要求立即放人,又指鄒透過會面律師表示,希望大家7‧1可以堅持發聲。
支聯會原擬於6月4日當日晚上在銅鑼灣維園舉行的「六四」集會,惟被警方禁止。鄒幸彤與一名20歲男子當日涉嫌宣傳六四非法集結,被警方以違反《公安條例》為由將之拘捕。警方指她涉嫌透過社交媒體帳號,在不同網上平台繼續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相關公眾活動。兩人及後獲保釋離開,鄒幸彤指她被獲准以一萬港元保釋,需在一個月後,即7月5日晚上8時回到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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