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假難民做黑工 分囚15及22個月
【本報訊】兩名印度籍假難民從事非法勞工,分別於上周五(25日)及上周六在沙田裁判法院及屯門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他們承認控罪,分別被判監禁15及22個月。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去年11月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一宗有關非法勞工的案件。執法人員在流浮山一個街市附近拘捕一名35歲印度籍男子,他被捕時,正在從事搬運工作。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該名男子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而及後的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另於上周四,入境處調查人員進行的「曙光行動」中,在石硤尾一間超級市場附近拘捕一名33歲印度籍男子,當時他正在從事倒垃圾工作。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他亦出示了「行街紙」,及後的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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