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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沛敏入稟 促警歸還新聞資料

【本報訊】已停刊的《蘋果日報》5名高層上周被警方以涉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並從各人的住所及壹傳媒大樓執行法庭手令搜證。該報總編輯羅偉光及時任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已就警方搜證一事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發還受保護、超出手令範圍或屬新聞材料的資料。前日該報副社長陳沛敏亦已入稟高院作類似申請,此外更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警方在未經同意下審視有關資料。
指部分資料在手令範圍外
原告陳沛敏,答辯人是警務處處長。早前原告在獲警方擔保後,已向《蘋果日報》呈辭。據入稟狀指,警方於今年6月17日根據《警隊條例》及《港區國安法》,從西九龍法院取得手令,並於原告的住所及壹傳媒大樓內檢取一些資料。原告指有部分資料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或新聞材料,另外有些資料則可能在手令範圍之外。原告因此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上述類別的資料,並作出賠償。原告亦要求法庭頒令警方不得審視或使用上述範疇的資料,並要求法庭就審視材料的執行細節作指示。
陳沛敏連同其他4名壹傳媒高層,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前財務總裁)、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因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警方拘捕。其中張劍虹及羅偉光於上周六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再訊,期間兩人均不准保釋,至於餘下3人則獲警方的批准保釋。案件編號:HCMP 88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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