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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管制明年起收緊

【本報訊】政府收緊空氣污染管制,《2021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當局收緊了3項在上述條例訂明的空氣質素指標,包括二氧化硫的24小時指標和微細懸浮粒子的一年及24小時指標。
指定工程須申更改環境許可證
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上述修訂條例已於前日獲立法會通過。而修訂條例已為在明年元旦前,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獲發環境許可證的指定工程項目,提供過渡安排。這些工程項目在新指標生效日期起計的36個月內,提出更改環境許可證申請,政府將會按自2014年1月1日實施的指標作為審批標準。
政府每5年最少檢討一次空氣質素指標,當局指目前正開展下一輪指標檢討,評估進一步收緊指標的可行性,檢討將於2023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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