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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後座裝兒童安全帶 8年未立法 議員斥政府拖延

【本報訊】本港最近接連發生多宗牽涉校巴的嚴重交通意外。外界一直建議立法規定將兒童安全帶裝置伸延至私家車的後座,但政府自2013年諮詢立法會後,經過8年仍未完成法例擬定工作,議員直言「交通意外一宗都嫌多,係咪仲可以拖落去」。
校巴意外證安全帶重要性
議員柯創盛昨在立法會提出質詢,指運輸業界及消費者委員會自2010年起,已一直呼籲政府將兒童安全帶裝置規定伸延至私家車的後座。而政府於2013年就建議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用了5年於2018年才向立法會報告進展,表示正擬定具體法例框架。柯直言至今仍未可以釋除公眾,特別是家長的疑慮,而「交通意外一宗都嫌多」,柯認為辦法總比困難多,政府當局不能夠再繼續拖延。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回應指,在2018至2020年期間並無12歲以下的乘客在交通意外中死亡,至於有關的嚴重受傷數字分別是10宗、7宗及3宗。他提及最近在沙田發生涉及校巴的交通意外,當時載有55名學童的校巴失控剷上路邊石壆,他認為就事實觀察及檢視,學童因有佩戴安全帶,除擦傷外並無嚴重受傷,反映兒童的安全意識很高。
他續稱,雖未強制規定在私家車後座安裝兒童安全帶,但很多家長及兒童已自覺安裝設備。至於政府就着在私家車後座安裝兒童安全帶的規定建議,提出採用兒童身高及年齡作為準則。他指出,政府自在2018年向立法會匯報後已開展法例擬定工作,審視多項複雜事宜,包括罰則、司機或車主的法律責任等,一直與執法部門商討並尋求律政司意見,而政府於制訂細節後會再諮詢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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