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黎智英秘捐泛民4000萬 律政司放生 各界狠批司法保護傘
【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早於2014年中揭發壹傳媒黎智英秘密捐款予民主派政團及時任立法會議員,涉款逾4,000萬元。涉事人士中,僅前議員梁國雄涉收取黎25萬元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但法庭裁定梁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卻無動於衷放棄上訴,至於其餘人士,律政司更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被外界狠批「放生」黎及質疑黎有司法「保護傘」。
黎智英被揭於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間,透過其左右手Mark Simon多次秘密捐款予不同的民主派政團和人士,涉嫌收取黎秘捐的泛民議員,均無申報捐款,時任公民黨黨魁、議員梁家傑及時任社民連議員梁國雄推說是代真普聯或社民連收取,不涉個人利益,惟兩人均未有提供佐證,亦沒交代有關捐款最終用途;時任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及時任公民黨議員毛孟靜則否認收過黎智英捐款。
去議監會作供 被指看似兒戲
時任工黨議員李卓人亦被揭先後收取黎150萬元,當中50萬元捐款更一度「袋住先」長達9個月;而黎亦先後多次向梁國雄及社民連支付合共逾200萬元,其中25萬元是存入梁的私人戶口,梁則未有向立法會申報。廉政公署於2014年7月正式立案調查黎向泛民秘密捐款的案件,並先後邀請黎、Mark Simon及多名涉案民主派議員到廉署總部「飲咖啡」,及後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起訴梁國雄,但法庭裁定梁罪名不成立。
事實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會(議監會)在2015年3月決定就李卓人及梁國雄的投訴立案調查,並於同年5月決定傳召黎到立法會在宣誓下作供。黎於2015年7月到立法會出席閉門聆訊作供,在時任公民黨主席兼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陪同下進入聆訊會議室,整個作供過程僅歷時約20分鐘,被指看似相當兒戲。最後,議監會以證據不足及接受其解釋為由,先後「放生」毛、梁及涂;李、梁兩人則繼續堅稱是代所屬政黨收款,委員會最後在泛民3票贊成、建制派3票反對下,決定終止對兩人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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