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酒吧逾時營業 警拘負責人
【本報訊】警方為防新冠肺炎疫情反彈,對違規營業酒吧嚴肅處理。昨日凌晨二時許,警方接報指尖沙咀諾士佛臺10號一樓上酒吧仍然營業,懷疑有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
26客人收罰款通知書
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探員接報到場,發現該樓上酒吧正在營業,於是以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拘捕酒吧姓劉(42歲)男負責人,並將其帶署扣留調查。另外,酒吧內17男9女共26名酒客,則涉嫌違反「禁聚令」,加上並無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警方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並作出口頭警告。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一年多,期間疫情反覆無常,近月更有變種病毒襲港,幸本港疫情最近有所緩和。但有場所負責人無視禁令,恐造成其中一大防疫漏洞。警方近期多次採取執法行動逐一搗破,惟有關情況不斷發生,冚之不盡。其實,《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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