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證進大嶼山禁區 兩日43司機被捕
【本報訊】本報於4月26日頭版獨家踢爆有騙徒在社交平台聲稱可代辦「大嶼山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亦有人持禁區證經營違法取酬的白牌車生意,警方其後多次執法,同時打擊車輛非法進入大嶼山的封閉道路。
警方繼前日於東涌道及嶼南道設路障截查行經車輛,拘捕19名男女司機涉嫌展示懷疑偽造「禁區證」後,昨日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在大嶼山多處設路障截查途經車輛,發現有司機展示偽造「禁區證」、使用「禁區證」影印本等,亦有司機展示的禁區證過期,並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再拘捕24名司機。
另75司機擅闖遭票控
警方表示,一連兩日行動中,於大嶼山東涌道及嶼南道封閉道路共截獲35輛私家車、3輛電單車、3輛輕型貨車及兩輛中型貨車,並檢獲43張展示於擋風玻璃及電單車車架上的懷疑偽造封閉道路許可證。警方共拘捕25名本地男司機、4名本地女司機、11名外籍男司機及3名外籍女司機,他們年齡介乎22至71歲,涉嫌行使虛假文書。
所有被捕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大嶼山警區刑事部跟進。另外,警方亦發現70輛私家車及5輛輕型貨車未有許可證進入大嶼山封閉道路,相關司機已被票控罰款。
警方在此呼籲,使用封閉道路許可證時必須於車輛當眼位置展示正本封閉道路許可證。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111條,任何人凡意圖欺詐而偽造、更改、使用,或借予或容許任何人使用本款適用的文件或其他物件;或製造或管有與本款適用的文件或其他物件極為相似的任何文件或其他物件,以致有刻意欺詐目的,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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