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國安法 教局增副秘 陳慕顏升任
【本報訊】本港落實《港區國安法》近一年,學校須在行政及教學上配合。教育局網頁顯示,當局新增一個副秘書長(特別職務)的首長級職位,負責就落實《港區國安法》及相關事宜,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及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制訂官校發展策略及檢視教育局教育專業人員發展,新職位由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慕顏升任。
原任首席助理秘書長
教育局有6名副秘書長,分別負責學校發展及行政科、課程及質素保證等。陳慕顏原任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最近曾以副秘書長身份到訪學校,包括在本月與常任秘書長李美嫦探訪南屯門官立中學及位於銅鑼灣的何東中學。
根據教育局組織架構,除了陳慕顏之外,另有6名副秘書長,包括負責延續及高等教育科的李忠善;負責策劃、基建及學位分配科的杜潔麗;負責專業發展及特殊教育科的陳蕭淑芬;負責學校發展及行政科的杜永恒;負責課程及質素保證科的康陳翠華,以及負責機構事務科的何麗嫦。教育局回覆指,新設職位屬為期6個月的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由今年4月1日至年9月30日為止,該職位薪級為首長級薪級第3點。按既定機制,6個月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可因應需要,並以嚴謹的程序開設,而不需每次向立法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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