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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櫃員機偷錢 上海市政協准保

被告李可莊要求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被律政司拒絕,准保候訊。 被告李可莊要求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被律政司拒絕,准保候訊。
被告李可莊要求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被律政司拒絕,准保候訊。
【本報訊】上海市政協委員李可莊涉嫌在櫃員機順手牽羊,偷取他人遺下的2,100元現鈔,因而被控一項盜竊罪。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本來已經排期於今年3月開審,但辯方去信律政司,商討案件能否以簽保守行為的方式處理,律政司不接納該建議。
續用提款卡操作 遭警方追蹤
案件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李維持不認罪,裁判官將案件重新排期,案件於今年9月27日開審,審訊將以英語進行,期間李獲准繼續保釋。
51歲被告李可莊,報稱是公司董事。他被控於2020年6月11日,在中環雲咸街南華大廈地下中國銀行櫃員機,偷竊屬於黃澤明的2,100港元現金。據知被告在涉嫌偷錢後,繼續用自己的提款卡使用櫃員機服務,因而被警方追蹤和確認身份。
控方表示,將會傳召兩名證人作供,並會播放一段數分鐘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辯方透露會就被告警誡供詞應否呈堂成為證據提出爭議,亦會傳召精神科專家作供。案件編號:ESCC 9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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