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治亂世必須用奇招
都說香港怪事零舍多,絕非虛言。理應戒備森嚴的中環解放軍軍營,日前遭一輛的士撞爛車閘,的士司機一度被帶入營內問話,其後交由警方處理並起訴一項「刑事毀壞」罪及一項「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據悉該名的士司機近日因為婚變弄得精神有異,事發後聲稱當時被多輛汽車追截,情急下欲闖入軍營求救。是耶非耶,真相留待法庭解開,但解放軍軍營竟如此兒戲,輕易遭車輛衝撞本已夠古怪,衝撞後又僅交由警方處理,後果輕微,在政治環境波譎雲詭的今日,豈非變相鼓勵某些人以身試法?
實際上,闖入解放軍軍營事件並非首次發生,「香港人優先」招顯聰與另外3名成員便在數年前手持港英旗闖入中環軍營,事後遭警方拘捕及起訴他們涉觸犯《公安條例》,最終僅判入獄兩個星期,緩刑12個月。到了2019年10月黑暴期間,又有一名男子闖入中環軍營大吵大鬧,後遭警方以涉嫌「無許可證進入禁區」拘捕。
來者不善,善者不來。堂堂解放軍軍營,象徵的是國家對港行使主權,居然如無掩雞籠一般讓人自出自入,犯法後的懲罰又不痛不癢,緩刑更形同放生,毫無阻嚇力可言;港府及中央視若無睹,置若罔聞,堪稱咄咄怪事。
有人建議,誰人斗膽擅闖禁區,應一律解上內地受審,而且不限軍營,所有中央駐港機構及部門都是一樣處理。此議一旦落實,敢寫包單再無傻仔挑戰國家主權矣。
勿謂言之不預,6‧12黑暴兩周年就快來臨,一股不尋常的妖風又再吹起。從6‧4當日仍有2,000餘名「死硬派」堅持聚眾搞事可知,《港區國安法》生效並非等於河清海晏。治亂世用重典更要大膽用奇招,將亂港分子全部送上內地受審,肯定一天光晒,天下太平。尤其是本港黃絲出名又要威又要戴頭盔,一聽到要往內地受審即嚇得瑟瑟發抖,誰還敢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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