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舖圍毆15歲仔致重傷 4青年候懲
【本報訊】7名少年因私人恩怨衝入旺角一間遊戲機中心內,對一名15歲少年拳打腳踢,其中更有人用滅火筒及膠牌襲擊受害人。受害人重傷一度需要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最終要切除脾臟。案件其中4名被告昨天在區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許肇強下令為他們索取教導所報告,4人須還押至6月30日等候判刑。
4名認罪的被告依次為麥晟浠(17歲)、劉嘉楠(17歲)、胡嘉智(17歲)及黃展博(18歲)。他們被控於2020年5月16日,在旺角金雞廣場金雞遊戲機中心內,連同其他3名男子,意圖使一名林姓少年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受害人須切除脾臟
案情指,當日7名施襲者在遊戲機中心內見到受害人及其同行友人,胡跟同伴表示自己與受害人有私怨,黃便帶領其餘6人,用拳頭、手肘及腳襲擊受害人。黃、麥曾用塑膠告示牌打受害人,黃更用滅火筒打受害人3下,然後把滅火筒擲向受害人。其後受害人失去知覺躺在地上,7人仍不斷踢他,7人之後乘的士逃去。受害人經診治後,被發現雙顳及頭頂頭皮血腫、左腎血腫、脾臟撕裂及出血、及有多處擦傷。他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經歷多次手術以及切除脾臟後,終在大半個月後出院,惟出院後他曾經歷短暫失憶。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4名被告因誤交損友,受到朋輩影響,一時衝動之下襲擊了受害人。辯方承認他們的守法意識薄弱,但指他們不是有預謀犯案,而用於施襲的滅火筒及膠牌,都只是黃隨手拿起。黃當日帶領眾人衝入遊戲機中心,只因受錯誤的「英雄感」影響,想教訓受害人,經過反省後,他已經學懂要控制自己的衝動情緒。案件編號:DCCC 104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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