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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禁用「香港製造」標籤 港府反擊向世貿呈陳述書

美國限制香港出口到當地的產品,不得使用「香港製造」標籤。 美國限制香港出口到當地的產品,不得使用「香港製造」標籤。
美國限制香港出口到當地的產品,不得使用「香港製造」標籤。
【本報訊】美國去年11月9日起禁用「香港製造」標籤,港府昨日就有關爭端,向世貿爭端解決委員會設立的專家組提交首份書面陳述。港府在陳述中批評美國不合理地歧視香港原產貨品外,亦違反多項世貿協定,包括《原產地規則協定》、《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及《關稅與貿易總協定1994》。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香港根據《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成為世貿的創始成員,而《基本法》訂明,香港為單獨關稅地區,可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相關國際組織和國際貿易協定。他指,本港獨特地位一直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和尊重,所享有的經貿地位跟其他世貿成員一樣。
斥美歧視 違多項協定
邱騰華批評,美國實施帶歧視性和不公的規定,完全基於政治原因,而非出於世貿協定下對須恰當地確定貨品原產地的要求。他指,美國的做法不當地將政治考慮攙雜到世貿規則下純技術性的原產地確定中,破壞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下,準確確定原產地所擔當的關鍵角色。
世貿爭端解決委員會專家組正根據世貿訂明的程序審議爭端,包括考慮香港、美國及13個保留以第三方身份參與爭端審議權利的世貿成員,所提交的書面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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