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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陣綫成員認藏炸藥

被告盧溢燊(蒙頭者)承認一項存有炸藥意圖損害生命或財產罪。 被告盧溢燊(蒙頭者)承認一項存有炸藥意圖損害生命或財產罪。
被告盧溢燊(蒙頭者)承認一項存有炸藥意圖損害生命或財產罪。
以葉繼歡案例求情 候報告4‧23判刑
【本報訊】警方在前年採取行動,在荃灣一個由「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租用的工廈單位內,搜出約一公斤可製作爆炸品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的原材料。盧承認一項存有炸藥意圖損害生命或財產罪,辯方昨天在高院求情時,引用「賊王」葉繼歡管有爆炸品TNT(三硝基甲苯)被判監18年的案例,冀法庭以監禁12年為量刑基準。法官指示警方爆炸品處理組提交進一步的報告,以了解涉案爆炸品的威力,並押後至4月23日判刑。
另揭管有金屬彈弓 港獨宣傳品
29歲盧溢燊承認於2019年7月19日,在荃灣德士古道隆盛工廠大廈一房間內非法存有爆炸品TATP,意圖藉此危害生命或嚴重損害財產,或使他人能藉此危害生命或嚴重損害財產。
案情指,被告是「香港民族陣綫」成員,自2019年2月起租用涉案單位。警方於案發當日監視單位,於被告進入單位後入屋進行搜查,在單位內找到10枚汽油彈、金屬彈弓、宣揚「香港民族陣綫」及「香港獨立」的宣傳品。警方更找到共重約一公斤的白色粉末及雙氧水等材料。專家鑑定後,認為有關物品是製造TATP炸藥的原材料,並以該些物品進行爆炸測試。
辯方求情稱,普通市民在五金店能購買到涉案原材料,有文憲指TATP的爆炸威力只是TNT炸藥的三分一,「賊王」葉繼歡管有TNT被判監18年,被告的罪責比葉輕,冀法庭以監禁12年為量刑基準。
可釀大爆炸 控方:TATP更危險
惟控方在庭上卻指出,TATP比TNT更加危險。控方昨天在法庭播放相關的測試影片,可見有關的物品在被引爆時發出巨大爆炸聲,而且物品碎片四散。案件編號:HCCC 3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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