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放寬特專科企上市SPAC併購 為期3年
港股水盡鵝飛已久,窒礙集資功能的發揮。因應市況轉變,為提高香港資本市場的吸引力和競爭力,香港證監會與香港交易所(00388)旗下聯交所昨日聯合公布,「短期」下調特專科技公司(18C)上市門檻、放寬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進行併購交易的要求,實施期為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期間港交所或按需要檢討有關規定及進行公眾諮詢。
18C市值門檻降至40億
翻查資料,SPAC上市機制2022年1月生效以來,暫有5家成功上市,其中3家已覓得併購對象,18C上市機制而推出一年多,兩家成功上市。
港交所稱,考慮到過去處理特專科技公司上市申請及SPAC併購交易中獲得的經驗,已商業化的特專科技公司的上市時市值門檻,將由60億元降至40億元,而未商業化的公司則由100億元降至80億元,適用於下月起3年內申請或預期上市的公司。
至於SPAC方面,預期下月起到2027年8月31日公布的SPAC併購交易,進行SPAC併購交易涉及的最低獨立第三方投資額,將調減至5億元,或有關投資金額相對SPAC併購目標議定估值所佔的百分比,以較低者為準。
同時,SPAC併購交易的第三方投資者是否獨立,將按該投資者對SPAC併購交易作出相關投資的最終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繼承公司上市期間作為評定基準。SPAC或SPAC併購目標的核心關連人士、SPAC或SPAC併購目標的控股股東、SPAC併購目標的創始人及其緊密聯繫人,將不會被視為獨立第三方投資者,港交所保留按個別事實及情況將任何其他人士視為非獨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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