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專家樓評:新樓招標細節要留神

有報道指,港島南某洋房以近5億元招標售出,創南區本年新高。以往普遍豪宅單位會以招標形式發售,但近期有發展商改變銷售策略,將旗下中小型單位亦以招標形式發售。
招標意指發展商推出一系列單位但不會標明售價,買家需提交投標文件及擬定出價,發展商從眾多入標者揀選價高者為最終買家。好處是發展商可在賣樓過程中保持主導角色,做法亦較為彈性。今期為新盤招標買家綜合以下3個注意事項。
物業競投以價高者得
一、要約及邀約的分別。招標所簽定的文件可分為要約(Offer)或邀約(Invitation to treat),前者為合約一方向另一方列出的交易條件,在另一方無條件地接受它後,便可構成為具約束力的合約;後者只屬要約邀請,除非要約對象接受要約,否則雙方不存在合約關係。若買家簽署的文件為要約,當發展商接納後即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買家付上的本票及支票將成為繳付訂金的一部分,此時買家就不能退訂。
二、投標價或高於銀行估價。部分發展商會為招標物業設置底價,即買家投標價須等於或高於底價,最終發展商會以「價高者得」選出投標價最高的買家作交易。但要注意,近年樓市出現顯著調整,銀行對住宅物業的估價轉趨審慎,因此當買家成功投標後並申請按揭時,如投標價過高,或會出現估價不足的情況,建議買家事前預留充足的現金作首期開支。
另外,有部分發展商會為招標物業提供發展商一或二按計劃,但要注意發展商的審核準則以及所需證明文件與銀行有所不同,最終能否批出按揭以及批出金額多少,發展商擁有實際主導權。
三、透過相熟大型物業代理協助。因投標有一系列的文件需要填妥及簽署,入標競投前宜留意標書內容及條款,審慎作出決定。
一般對招標單位感興趣的買家會透過相熟的大型物業代理協助,由於這些代理較為熟悉樓市狀況,或能推測到發展商的心儀價錢,從而增加投標者的成功率。
經絡按揭轉介營運總監 張顥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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