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虛產託管代幣化產品銷售發指引

香港正積極推動虛擬資產領域發展。金融管理局昨日致函銀行,分別就虛擬資產託管,以及銷售代幣化產品發出監管指引,為有意從事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銀行適時訂出所需規限,以緩減和管理相關風險,及保障消費者權益,使行業在港可持續及負責任地發展。
銷售代幣化產品的指引,適用於採用分布式分類帳技術(DLT)代幣化傳統資產,例如不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的結構性投資產品、現貨貴金屬等。指引涵蓋對代幣化產品、產品發行者和參與代幣化安排的服務提供者進行適當的盡職審查;向客戶提供充分的產品和風險披露;及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和監控。
代幣化傳統資產可透過使用智慧合約自動化發行產品、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多步驟流程來提高發行效率;更快的結算周期、無中介機構的全天候交易,以及分散擁有權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擴大投資者基礎,從而提高市場流動性。
確保客戶獲充分保障
虛擬資產託管的指引方面,適用於DLT或類似技術的數碼資產,包括虛擬資產、代幣化證券如虛擬資產現貨ETF(交易所買賣基金),以及其他代幣化資產。
銀行為客戶託管該類資產時必須遵從風險管理、分隔客戶數碼資產、保障客戶資產、對服務提供者作盡職審查,及提供披露等方面的標準,以確保客戶的資產得到充分保障,及確保涉及的風險得以妥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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