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散戶參與留意4大事項

《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將於6月1日生效。如果散戶希望自己未來的虛擬資產交易受香港的監管保障,宜先注意以下事項。
首先,新制度在下月起生效並接受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申請牌照,之後仍要待香港證監會批准發牌,平台才可向散戶提供服務。因此,目前大家接觸到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尚未受證監會監管,而該會預計下半年才會批出首批牌照。
第二,證監會訂明,如要符合資格被零售投資者交易,必須屬於合資格的大型虛擬資產,即其已獲納入由兩個獨立指數提供者所推出的至少兩個獲接納指數當中,意味只有高流通性的大型加密貨幣才可提供予散戶交易。
穩定幣未受規管勿沾手
同時,證監會表明在金管局正式規管穩定幣前,平台不應該讓散戶參與穩定幣買賣。受規管平台亦不可以提供收益和存借服務。
此外,由於新制度的監管對象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因此監管生效後,投資者透過海外平台交易虛擬資產沒有違法。不過要注意,萬一這些海外平台出事,受影響的投資者不受香港法例保障,要自行承擔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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