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設發牌制促進發展 廣邀交易所進駐
港府於10月底的金融科技周發表虛擬資產發展宣言,表示政府會適時訂出所需的規限,按照國際標準緩減實際和潛在風險,讓虛擬資產創新能夠在香港以可持續方式蓬勃發展。其中,包括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並且聯繫全球虛擬資產業界,邀請有關交易所在港開拓商機。
立法會月初亦三讀通過《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修例,其中,有在港經營加密貨幣服務的公司,必須向證監會申領牌照,於明年6月1日生效。新例下加密貨幣服務提供者只可向持有最少800萬元資產的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至於散戶投資者,則要視乎公眾諮詢後再作決定。
證監採取措施預防風險
FTX破產引發幣圈企業倒閉潮,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指,在設計條款時,已考慮海外經驗及不同監管組織的意見,證監會將於監管框架下,針對類似事件所發生的風險,採取預防措施。他強調,持牌交易所須穩妥保管資產,例如透過另設附屬公司,以獨立帳戶或信託形式,為客戶持有其資產,確保相關資產與平台資產分隔,並同時受證監會監管。
政策宣言發表不足兩個月後,本港首批虛擬資產交易所買賣基金(ETF)於12月16日掛牌,財庫局局長許正宇稱,產品成功上市標誌着香港受監管加密資產產品踏新階段,樂見資本市場被用於開發加密資產,而加密貨幣期貨ETF發行,將為本港資本市場增添活力及多樣性。他指,香港推出相關產品,將連結加密資產市場參與者與傳統金融機構,為投資者提供適當保障產品,促進行業健康增長。
許續稱,港府歡迎優質的加密資產產品和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參與本港市場,並重申香港為實施全面監管制度的先行者,可提高投資者的信心,希望香港能夠發展一個繁榮的加密資產行業和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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