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虛擬資產發牌相關法例明年6月生效
涉及虛擬資產交易所發牌制度的《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昨日通過立法會審議,明年6月起,從事經營虛擬資產交易所業務者必須向香港證監會申領牌照。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為讓業界有更多時間為新的規管制度作好準備,修訂後條例將於明年第二季分階段實施,並將設有過渡期。
許氏指,經修訂的條例包括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會在明年4月1日生效,整個修例能建立有效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管制度,符合有關國際要求,並有助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就虛擬資產活動制訂整全而平衡的監管框架,能保障投資者,並促進負責任及可持續的行業發展。
議員憂未覆蓋NFT造成漏洞
不過,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現時修例所規管的範圍未有覆蓋非同質化代幣(NFT),基於其具有虛擬資產的特質,加上交易額及宗數龐大,不在現行修訂條例的規管範圍之內,恐會造成監管漏洞,建議日後將監管擴大至NFT。
許氏指,理解議員的憂慮,強調監管機構及港府會密切注視市場發展,也會與不同的司法權力及國際組織保持聯繫,管控風險,同時把握將香港發展成國際虛擬資產中心的機遇。
另外,為容許公司以全虛擬方式,或虛擬和實體混合模式舉行成員大會,財庫局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並通過首讀。許正宇表示,在過去數個月與香港公司治理公會、香港上市公司商會等不同業界人士及組織討論有關建議,普遍支持有關建議。若獲立法會通過,建議條例在刊憲後3個月開始生效,讓公司有更充裕的時間作出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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