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會促MPF擴投資類別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建議全面檢討強積金(MPF)投資框架,統籌整體的發展以更有效銜接「累積期」與「提取期」,並將各類「提取期」的產品納入制度。該會認為,強積金制度在結構上應該作出更全面的優化,以確保可更配合人口結構變化,符合成員的長期利益。
短期目標納入高息債及A股
該會建議容許強積金基金投資於更多資產類別,包括高收益債券、基建/實物資產、私募股權/創業基金、基建及商品等不同資產類別。此舉可讓基金經理為強積金成員物色更多可帶動回報增長的工具,更充分發揮分散投資的優點。為平衡風險,該會建議所分配的投資比例上限不應超過兩至三成。該會退休金委員會主席Charles Brooke透露,會以在投資工具中加入高息債及A股為短期目標。
該會又建議,為「提取期」所提供的產品另行制訂一套指引或規定,以更符合強積金成員需要。該會解釋,強積金條例有關「提取期」產品的指引非常有限,鑑於香港人口結構變化,另行制訂一套指引規定,可助業界為65歲以上人士推出相應的「提取期」產品。雖然現時供款人年滿65歲可分多次提取強積金,但該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指,有逾九成人都選擇一次過提取,而非讓投資一直滾存下去,導致退休後的款項不能善用。
因此,該會提出容許彈性設立只向65歲以上人士提供的特定「提取期」成分基金。此類基金在投資規定方面可較寬鬆,例如容許投資於可帶來入息及提供派息的資產類別。黃解釋,業界現有的派息類MPF受法例限制,包括65歲前不可提取、派息須重新再投資,故希望有關限制可獲拆牆鬆綁。
倡自願供款年金扣稅額分開
另外,該會期望即將面世的積金易平台,可為65歲以上並留在強積金計劃內的退休人士,提供平台實時轉換基金、取得基金詳細資料及整合戶口,又指當局可考慮制訂一套機制,容許特定的「提取期」產品放在積金易平台上供選擇。
扣稅優惠方面,該會建議將「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及「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的扣稅優惠分開,而非兩者共用6萬元的扣稅額,並將兩項扣稅上限提高至每項各10萬元,與子女、教育及居所貸款利息等免稅額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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